各位会员:
我受市青企协第三届理事会的委托,就《滁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修正案作以下说明。
一、建议修改章程的原因
一是党在去年胜利召开了十八大,今年11月份又召开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部署。二是在市委五届六次全会上,市委提出了打造滁州“经济升级版”目标。三是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较快,全市企业的数量不断地增多,尤其是非公企业数量增多,企业的规模也不断地壮大。四是团市委明确要求市青企协要跟上经济社会前进和发展的步伐,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丰富服务手段,为滁州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五是青年企业家也希望市青企协实施更多的高质量的服务项目,帮助青年企业家及其企业快速成长和发展。
以上这些因素,对市青企协提出了新任务、新课题和新要求,市青企协的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发展,现行章程中的部分规定已经不符合当前的工作实际,需要修正和完善。基于以上考虑,市青企协三届四次理事会对《滁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修改,并形成了章程修正案。
二、章程修改的指导思想
本次章程修正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安徽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为依据,借鉴发达地区青企协的成功做法,结合滁州实际,推进市青企协工作朝着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三、章程修改的原则
1、坚持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的统一。章程修正案从《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的基本原则出发,对原章程具体条款内容和条款间内在逻辑关系进行了修改,增强了可操作性。
2、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章程修正案既与原章程一脉相承,基本精神保持一致,又与时俱进,注重创新。
3、坚持共青团领导与发挥青年企业家主体作用的统一。章程修正案既体现出共青团的领导地位,又充分体现出青年企业家的主体地位。
四、章程修改的主要内容
章程修正案与原章程相比,总的章节从修改前的九个减少到七个,对原章程里的第七、第八、第九章节进行归纳合并;总条款数从修改前的四十八条,修改减少为四十三条。总章节和总条款数的减少主要原因是对原章程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科学归纳,对语言的表述进行了重新提炼,章程的实质内容并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修改的篇幅主要集中在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三章《会员》、第四章《组织机构》三个章节。修改的的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章《总则》。对第三条本会宗旨进行修改,结合了滁州当前中心工作,进行了新的概括,增加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全市广大青年企业家为打造滁州“经济升级版”,努力贡献“中国梦”而奋斗等内容。第五条将本会地址修改为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
2、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第七款增加了引导青年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活动,为促进滁州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的内容。第六条第八款增加了协会紧密结合滁州经济发展的形势,加大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发展会员的力度,优先发展非公经济领域青年企业家的内容。
3、第三章《会员》。第十二条个人会员履行下列义务内容增加了个人会员所在企业符合建团条件的,须成立团组织的内容。第十三、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增加了团体会员条款,主要是考虑当前我市的经济形势快速发展,部分县(市)区已具备成立县级青企协的条件,在《章程》里明确团体会员的权责,为下一步市青企协吸纳团体会员做准备。
4、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责增加了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市青企协的内容。第二十二条明确了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执行会长由副会长按季度轮流担任,增加这样的规定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青年企业家的主体作用,调动副会长的积极性,进一步活跃协会工作。第二十七条秘书处主要职责明确了管理经费收支职责内容。增加这些内容使协会领导的职责更加清晰、分工更加明确,也使协会组织机构的体系更加完整。
5、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三十三条明确了根据会员在协会中的不同职务实行级差会费标准。
6、第七章附则。第四十条增加了经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共青团滁州市委审查同意,并报滁州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的内容。该条款合并了上届《章程》中的第七、第九章节,进一步精练了章程的内容。
由于章程修正的篇幅较大,涉及的条款较多,在此只作要点说明。总之,章程修正案是本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提出的。但由于主客观原因,尚有不完善之处,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逐步修正。章程修正案,提请各位会员审议。 |